弥勒市中医医院新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公告
来源: 时间:2016-07-06 16:08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弥勒市中医医院新院搬迁在即,为营造医院快速发展及医院职工、病患舒心安全饮食的氛围,必须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就餐环境、提升用餐服务质量。为医院职工、病人及其家属能拥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为广大病人能享受高质、价廉、便捷、安全的饮食福利,经医院研究决定,将营养餐厅、职工及清真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的方式。根据中医院后勤管理规范要求等有关规定,后勤管理部门对医院食堂进行对外承包经营的工作,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一、内容:医院食堂的承包经营
二、服务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新院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项目概况:
后勤辅助楼:一楼营养餐厅;二楼清真食堂及职工食堂。医院提供经营场所及灶具移交承包方有偿使用管理,具体情况踏勘现场时介绍。食堂的餐具、桌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房租、管理费、设备使用费按年缴纳费用,水电费按月缴付。三年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优先考虑承包权。
五、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医院后勤管理的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具备三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并有餐饮项目正
在经营;
4.报名企业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身体健康证、厨师证、营养师证等医院食堂所需证件。
6.食堂的承包人应注意清真食堂的厨师必须为回族,餐具、灶具均为回族专用。
7.报名者必须是经营者,不允许转包。
六、营业企业资格预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承包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1200000.(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其中设备保证金?900000.(人民币玖拾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0000(人民币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1. 考核扣款;2.院方资产破坏损失补偿;3.食品安全保障。承包方承包期满后,上述内容都未发生扣款时,合作期满后院方如数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续签合同须补足保证金。
2、报名企业需向院方提供项目食堂运营方案内容。
(1)人员配置方案
(2)进货渠道
(3)员工岗位要求
(4)每日菜品配比
(5)菜品价格
(6)运营管理计划
(7)质量管理计划
(8)质量考核制度及奖惩办法
七、相关要求文件领发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中医院(新院)项目办公室领取相关要求文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下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中医院(新院)项目办公室领取相关要求文件。
九、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13308719767
弥勒市中医医院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