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支工会制度——首科、首人、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来源: 时间:2014-06-06 09:50 发布人:admin 浏览:
1、全体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首科、首人、首诊医生负责制,急危重病人不受就诊时间限制。
2、急诊科对专科急诊病人诊断,抢救困难时,有关科室接请求协助抢救通知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协作。
3、有紧急手术指征的病人应立即直送外科或妇产科住院部,并通知手术室做好手术准备。
4、临界病人或分科不清的门诊病人由首诊医生负责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诊断过程,书写好门诊病历。若处理有困难时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妥善处理。
5、对病情复杂或危重的病人应由首诊医生给予及时处理,收住院或收住急诊观察治疗,在收科有争议时由门诊负责人,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人员裁决,收住疾病诊断倾向大的科室或首诊科室。
6、危重病人的转科、转院要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安排医务人员护送,以保证病人转科途中的安全。
7、对急危重病的收治、抢救、转科均由值班医师根据病情确定,同时报告科主任。医师诊断伤病员已死亡之时可终止医疗处置,家属对死因提出异议,经解释无效时,报告科主任再上报医务科或院行政总值班处置。
附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8、外出接送病人原则上由急诊科负责,必要时由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接送,各科要作好外出的准备,不得推诿,保证准时、及时出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