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支工会制度——换届选举制度
来源: 时间:2014-06-06 09:53 发布人:admin 浏览:
1、按期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进行换届选举要注意做好准备工作:开好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名额、选举办法,下届党总支委员名额;起草好党总支的工作报告;酝酿提名下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做好代表名额分配,及其他与会议有关的准备工作。
3、召开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要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以保证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