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老年人协会章程
来源: 时间:2014-06-06 12:07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总则
弥勒县中医院老年人协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县老年人协会指导下的老年人群众性组织。
老年人协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老年人协会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尽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使老年人健康长寿,欢度晚年。
老年人协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积极组织会员为我院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会员条件 权利义务
(1)会员条件
1、我院职工离退休之后,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人自愿报告申请协会批准,均可为会员。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爱我医院。
3、遵守会章,积极参加协会的组织活动。
(2)会员权利
1、会员在协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参加兴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对协会领导和工和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权利。
5、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3)会员义务
1、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
2、遵守协会传阅和各项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3、关心医院建设和发展,协助医院关心下一代,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伤员服务。
4、会员要互尊互敬,互谅,团结友爱,高风亮节,谦虚和蔼。
5、会员应缴纳会费,每人每年五元。
(二)组织领导
(1)协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委员会,委员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委员会设主席一个(由院党政领导担任),副主席一人,委员三人。
(3)协会下设组织学习组、文体宣传组、财会组,由委员兼任各组负责人。
(4)协会经费来源;
①行政拨款;
②会费;
③社会资助;
④老协会服务实体部份积累。行政部门及院老协会经费实行民主管理,开支按期公开。
⑤一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总结报告,布置工作。
⑥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