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优质服务制度与措施
来源: 时间:2014-06-06 12:04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保证医院的深化改革和稳步发展,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到廉洁行医,搞好文明、优质服务,依据《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云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云南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奖惩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与措施。
(一)廉洁行医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职业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医谋私,刁难病人,索取钱物,索礼受贿,不得记病人或家属为自己做私事。
2、不准接收病人及家属馈赠礼品、好处费辛苦费、暗示患者请吃。
3、医院一切医疗活动收入,一律由财务收取,科室或个人不准私自收取现金。(医院规定的除外)
4、严格执国家物价政策,不准任意收费和随意加价,更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分解收费、收取介绍费。
5、坚持原则,不准开假证明、假诊断报告,或给记帐病人本人开与本病无关的检查和大处方、人情方。
6、不准借病人之名搭车开药,不准截留病人禽取非急救急诊药品和普通药品。
7、不准以非治疗性物品代替药品出售,除中、西药房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直接向病人出售药品。
8、不准借诊断、治疗之机责怪辱骂、报复病人,戏弄、侮辱女患者。
9、不准对病人作出不负责、不及时、不准确的诊断和不合理的治疗,让病人或家属进行医护操作。
10、对待病人要热情,不准对病人采取冷、硬、顶、推、拖、卡或发生因态度恶劣引起的医患争吵(因患方无理引起者除外),不准将病人拉到院外诊治。
(二)文明优质服务的要求
1、发扬救死扶伤的社会主义认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2、文明行医,热情周到,礼貌待患,说话和气、轻柔,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有问必答,努力做到“四心”即诊治工作要细心,照顾病人要热心,解释工作要耐心,听取意见要虚心。
3、开展“五比四赛”优势服务活动,在院内科室比医德医风,比协作精神,赛服务水平,比医疗质量,赛社会效益,比劳动纪律,赛工作效率,比服务态度,赛群众满意率。
4、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即:假如我是个病人希望有一个亲人似的医生,假如病人是我的亲属,要象亲人一样关心病人,假如医院是我办的,要以主人翁姿态为医院的兴衰成败担忧,同呼吸共命运,爱惜医院的一针一线。
5、坚持一视同仁,平等相等,地位高低一个样,干部群众一个样,熟人生人一个样,院内院外一样,城市农村一个样。
6、发挥团结协作精神,互相帮助,互相配合,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医疗护理任务。
(三)奖惩
1、对在廉洁行医、优质服务中,成绩突出,为医院赢得了荣誉和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廉洁行医,优质服务抓得不力,管理不善,出现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科室,酌情罚款,责任人视其情节和造成恶劣的影响罚款,其劣迹记入医德手册,一年内不得参与晋升,晋职和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