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
《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降消”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14-06-05 17:03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降消项目”管理运作程序:补助对象:云南省农村户籍产妇
村医发现孕情,填写村级孕产妇情况登记台帐,建立并发放围产保健手册(含住院分娩补助卡),动员孕妇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到市级医院住院分娩,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住院分娩免费的有关知识和政策。告知孕妇住院分娩补助卡使用的范围及标准。住院分娩:孕妇住院分娩时,持住院分娩补助卡(绿卡)、户口本等复印件到指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可以享受规定服务,获“降消”项目补助款。
二、医院降消行政管理(院“降消”办负责)
(一)成立“降消”领导小组及产科质量技术指导小组。
(二)制定每年“降消”年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每月公示农村孕立妇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及限价政策。
(四)每月23日前将院降消月报表上交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产科“降消”管理(由产科负责)
(一)科室有规范的抢救程序及记录,急危重症孕产妇有转诊、转院制度及记录、专题培训记录、科室人员参加农村孕产妇培训花名册。
(二)产科能力建设:确保医生学历、规范的助产士技术操作、产房设备、药品规范要求、急救药品放置合理、急救转诊流程图、生产出血抢救流程图、子痫抢救流程图、新生儿窒息复苏流程图、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产科相关记录本及病历质量规范并达标。
四、农村孕产妇“三率”指标(由产科负责)
(一)阴道助产率控制在6%以内。
(二)剖宫产率以院为单位,控制在20%以内。
(三)剖宫产率以市为单位,控制在5%以内。
五、农村孕产妇住院管理制度
(一)产妇住院分娩由主管医师核查围产保健本,提供绿卡、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相关科室认真填写分娩补助四联单。收费人员核对以上材料及医疗费限价,无误方可办理结账手续。因收费人员未核对费用及医生未限价而结账的,由收费人员及医师各承担损失金额的50%。
(二)实行农村孕产妇限价收费标准,收费人员严格复审,凡超出限价者责令科室取消部份收费项目,达标后方可办理结账手续。若通知主管医师仍不减除费用的由医生支付本次所有医疗费用。
(三)孕产妇住院前及住院后出现严重并发症者(产后大出血、妊高症、羊水栓塞等)。医师在分娩补助四联单上认真填写并发症,本次医疗费可不参与限价。
(四)严格执行合理收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制度。用药及诊疗项目按《2010版城镇职工、居民、工伤保险用药及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及诊疗项目规定实施,对病情需求不得不使用而超出支付范围的费用需告知病人家属签字认可。对非病情所需、不合理费用、不合理激素、能量合剂、补品、单剂名贵中药、检查、治疗等不合理费用一经查实,全额由主管医师自行承担费用。
(五)病人入院时,责任护士负责登记家人及家属手机号及家庭祥细地址,以便在分娩补助后联系家属。出院后主管医师负责电话随访。凡未登记联系电话及祥细地址扣科室日常考核分0.5分。
六、国家农村孕产妇限价标准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金联合新农合医疗基金共同完成,采用“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方式。由产科负责限额,无论顺产、难产、剖宫产均补助1650元/例。其中:新农合补偿1250元,降消补助400元。超额部份由产科支付。
七、降消补助病人应提供的证件:(无户口本可提供有村委会提示的身份证)
市内产妇:(产妇户口本第一页、产妇页、绿卡)。
市外省内:(产妇户口本第一页、产妇页)。
省外、省内、市外嫁入产妇:(结婚证或嫁入证明、丈夫户口本第一页、丈夫页,产妇户口本第一页、产妇页)。
八、生活困难救助金:高危产妇救助100元/例